关于加强校园导护与夜自修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学科:
为切实加强对导护与夜自修工作的领导与管理,切实维护好每天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与校园秩序的管理,充分发挥广大干部、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,全程管理、全员管理。决定本学期继续实行每周导护轮值与夜自修轮值。
校园导护安排如下:
星 期 带班领导 干部导护 中午导护巡视老师
星期一 葛 刚 陆春梅、杨富荣 朱 磊、葛志刚
星期二 孙 勇 王苏建、荣月凤 张海燕、钱建泉
星期三 梅广龙 崔小红、丁玲玲 陈 菲、陈 进
星期四 缪 潜 赵 娟、张 蕾 冯菊莉、徐 炜
星期五 曹 斌 吉 祥、邹俊杰 杜银娟、钱 俊
一、工作职责:
1.带班领导:指导、督查当天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和具体执行情况,协助导护干部解决和处理导护过程所发生的重大问题。
2.导护干部:具体指导、检查当天学校常规管理工作,认真维护好校园正常教育、教学、活动的开展,指导、帮助班主任及时解决和处理好学生中所发生的问题。
3.中午导护巡查教师,协助导护干部做好当天的学校常规管理工作,维持好校园正常的教育、教学、活动的开展和秩序的维护,着重校园中午、课间、放学三个时间和教学区,车库和校门周边的巡查,及时制止巡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学生违纪观象。
二、具体要求:
1.导护人员应准时到岗,严禁脱岗。因公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导护的,可自行调换,但必须事先报校长办公室备案。
2.加强责任心和主动性,加强校园巡查,尤其是教学区、活动区、宿舍和主干道。
3.及时处理和解决好导护中所发现的问题,认真的做好导护记录,如遇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带班领导或学校领导联系,请示。
三、时间规定:
每天早上7:20—下午5:30
政教处
二○○八年二月二十日
附:夜自修辅导老师轮值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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