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“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训练的通知
各处(室)、学科、班主任、教师:
为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,大力推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,坚持以学生为本,努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需求高素质技能型人才,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“讲普通话、写规范字”训练活动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训练对象和内容
高一年级“写规范字”训练
高二年级“讲普通话”训练
二、训练时间
2008年3月17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晨读课时间
三、具体要求
1.高一年级学生以《高中生必背古诗文钢笔字帖》为临帖,每天完成16K纸1张;高二年级学生以《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导用书》中的必读短文为内容,每天朗读1篇。
2.请各班主任认真组织训练活动,向学生说明这次训练活动的目的、意义和要求,并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,晨读课时间不得做与训练内容无关的事,所有的室内外及包干区卫生必须在晨读课前做完。
3.请全体晨读辅导老师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训练活动,加强管理,在每天晨读结束时将高一年级学生的练习纸收齐后交班主任,将高二年级学生朗读情况填入《教学日志》,由班主任检查。
4.学校开展这次训练活动,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容,教务处将按照学校课堂纪律规范进行考核,违纪者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。
5.为检查这次训练活动的成果,在本学期结束时学校将举行高一年级学生硬笔书法大赛及展览活动,高二年级的学生全部参加南通市语委会组织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,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班级和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奖励。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日